注册在省外但生产基地在湖北,能报先补后股吗:申报主体的属地口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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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政策定义**
“先补后股”是湖北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一种投入模式:先以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项目,达到约定条件后按程序转为股权,随后通过市场化方式退出,资金回流专项资金池循环使用。
**支持对象与额度**
支持对象为省内初创期、成长期科技型企业,以及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团队。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分为100万元、200万元、300万元三档,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支持。
**实施与管理机制**
- 省科技厅负责项目筛选、投资方案确定等,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(汉交所)开展项目库建设、项目征集与评选。
-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安排、拨付与监管。
- 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,负责项目跟踪服务、股权转化及投后管理。
**资金拨付与流程**
项目签约后,资金拨付至受托管理机构专用账户,再转至项目承担主体。受托管理机构对项目进展、资金使用等进行跟踪,并提供财务、法律等咨询服务。
**股权转化条件**
项目承担企业自财政资金拨付之日起五年内,若获得第一笔市场化融资,即触发转股条件。受托管理机构按支持金额占市场化融资估值的比例核定持股比例,并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。若五年内未实现转股,则启动评估验收程序,依规作账务处理或核销,体现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导向。
**投后管理与退出**
转股后实行“一企一策”投后管理,提供政策申报、资源对接、市场拓展等服务。股权退出可采取回购、转让、并购、挂牌上市等方式,退出资金回到资金池滚动使用。
**配套机制**
推进“先补后股”与种子基金项目库互通共享,常态化对接市场化天使基金、产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,形成从“0到1”“1到2”“2到N”的全周期资金支持体系。